3月26日,市委组织部召开党员大会,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、济宁市委、邹城市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要求,对部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作出安排。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张新安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会议指出,组织部门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肩负“组织者”“参与者”双重职责,必须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,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,切实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、政治自觉、行动自觉。
会议强调,要突出深学细悟,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,深入开展学习研讨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要突出真查实改,深挖问题根源,拿出管用措施,加强警示教育,推动问题解决。要突出开门教育,坚持眼睛向下、身子向下、腿脚向下,在群众身边摸实情、出实招、求实效,使组织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。
会议要求,要加强组织领导,弘扬务实作风,做好结合文章,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,转化为推动全市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。
文字报道:市委组织部
责任编辑:吴斌